一二五 借助數學或邏輯數學的發現去解決矛盾,這不是哲學的事業。哲學的事業是讓困擾我們的數學狀況、讓矛盾解決之前的狀況變得可以加以綜觀。(而這並不意味著繞開困難。) 這裡的基本事實是:我們為一個遊戲定下規則——一項技巧,而當我們跟從規則的時候,發生的事情卻與我們原來設想的不一樣。於是我們就像被我們自己的規則絆住了。 我們的規則裡的這類羈絆是我們想要弄懂的,即想要加以綜觀的。 這種羈絆有助於我們看清「意謂」這一概念。因為在這些情況中,事情與我們原先所意謂的、所預見的不一樣。出現了矛盾,或在諸如此類的情況下,我們就說:「我意謂的不是這個。」 矛盾的市民地位,或矛盾在市民世界中的地位:這是哲學問題。 一二六 哲學只是把一切擺到那裡,不解釋也不推論。——既然一切都公開擺在那裡,也就沒什麼要解釋的。而我們對隱藏起來的東西不感興趣。 也可以把一切新發現和新發明之前的可能性稱作「哲學」。 一二七 哲學家的工作是為了某種特定的目的採集回憶。 一二八 無論誰願在哲學裡提出論點,都永不會有人與他辯論,因為所有人都同意這些論點。 一二九 事物對我們來說最重要的一面,由於其簡單平常而被掩蔽著,你不會注意它,因為它一直都在你眼前擺著。一個人的研究工作的真正基礎對他並不矚目。除非有時候恰恰是這一點引起了他的注意。這等於說:一旦看到了就是最觸目、最有力的東西,我們通常熟視無睹。 一三○ 我們的清楚簡單的語言遊戲並不是為將來給語言制定規則所做的預備性研究,彷彿它們是向充分的規則走出的第一步,暫不考慮摩擦和空氣阻力。毋寧說這些語言遊戲立在那裡作為參照物,它們將透過相似性以及不相似性來説明我們領會我們的語言是怎樣一種情形。 一三一 為了使我們的主張不致流於武斷或空洞,我們就得把範本作為它所是的東西,作為參照物——就像作為一把尺子擺在那裡;只有這樣做,而不是把範本當作現實必須與之相應的成見(這是我們從事哲學時極容易陷入的獨斷主義)。 一三二 我們想在關於語言使用的知識中建立一種秩序:為了某種特定目的的秩序;許多可能秩序中的一種;而不是唯一的秩序。我們將為了這個目的不斷突出我們的日常語言形式容易讓人忽視的種種區別。由此可能會產生一種印象,似乎我們是以改革語言為己任。 為了特定的實用目的改革語言,為了避免實際使用中的誤解而改善我們的術語,這些當然是可能的。但這些不是我們必須處理的事。讓我們操心的那種迷亂發生在語言彷彿是在空轉的時候,而不是它正常工作的時候。 一三三 我們要做的不是用前所未有的方式把語詞用法的規則系統弄得精粹或完善。 我們所追求的清晰當然是一種完全的清晰。而這只是說:哲學問題應當完全消失。 真正的發現是這一發現——它使我能夠做到只要我願意我就可以打斷哲學研究。這種發現讓哲學得以安寧,從而它不再為那些使哲學自身的存在成為疑問的問題所折磨。現在毋寧是:我們用舉例來表明一種方法,而這一串例子是可以從中打斷的。一些問題得到解決(困難被消除了),而不是單獨一個問題。 並沒有單獨一種哲學方法,但確有哲學方法,就像有各式各樣的治療法。 一三四 讓我們考察一下「事情如此這般」這個句子。我怎能說這就是句子的一般形式呢?它首先自己就是個句子,一個中文句子,有主語有謂語。但人們是如何使用這個句子的?即怎麼在我們的日常語言裡使用這個句子的?因為我只能從日常語言那裡得到這個句子。 例如,我們說:「他向我說明了他的境況,說事情如此這般,因此他需要預支。」就此而論,可以說「事情如此這般」這個句子可以代表任何說法。這個句子被用作一個句子格式;但之所以能用作句子格式,只因為它具有一個中文句子的結構。人們也可以不這樣說,而說「情況是這樣這樣」、「情形這般那般」……諸如此類。也可以乾脆用一個字母、一個變項,像在符號邏輯裡那樣。但誰也不會把字母「p」稱為句子的一般形式。再說一遍:「事情如此這般」可以被當作一般形式,只因為它本身就是我們稱為中文句子的東西。它是一個句子,卻被用作一個句子變項。說這個句子與現實一致(或不一致)顯然荒唐。它卻從而顯示了:我們的句子概念的一個特徵──聽上去是個句子。 一三五 但我們不就對句子是什麼、對我們在「句子」名下所理解的,是什麼有了一個概念嗎?是的;就此而論,我們對在「遊戲」名下所理解的東西也有一個概念。當人們問到什麼是句子——無論我們是回答別人還是回答我們自己,我們都會舉出一些例子,而這些例子就包含著可以稱為句子的歸納系列的東西。在這種方式上,我們具有句子的概念。(比較一下句子的概念和數的概念。) 一三六 說到底,把「事情如此這般」當作句子的一般形式相當於這樣定義:凡可以為真或為假的東西就是句子。因為我也可以不說「事情如此這般」,而說「如此這般的是真的」(但也可以是「如此這般的是假的」)。然而 「p」是真的=p 「p」是假的=非p 說一個句子是可以為真或假的東西等於在說:在我們的語言裡我們對之應用真值函項演算的東西我們稱之為句子。 句子是可以為真或為假的東西,這就是說:合於「真」這個概念的,或「真」這個概念與之相合的,便是句子,於是看上去這個定義似乎已經規定了什麼是一個句子。因此,我們似乎有了可以用來決定什麼是句子、什麼不是句子的東西,即真與假的概念。和真之概念咬合的(就像咬合一個齒輪),就是句子。 但這是一幅糟糕的畫面。這彷彿是說「象棋中的王是唯一能夠被叫「將」的那顆棋子」。但這不過是說,在象棋裡我們只能將對方的王。正如「只有句子可以是真的或假的」這句話不過是說:只有對於我們稱為句子的東西,我們才用「真」和「假」來作述語。什麼是一個句子,這在一種意義上是由句子構造的規則(例如德語句子的構造規則)決定的,在另一個意義上則是由語言遊戲中符號的用法決定的。而「真」和「假」這兩個詞的用法也可以是這個遊戲的組成部分;這時,「真」和「假」的用法對我們來說就屬於句子而不是「合於」句子。就像我們也可以說,叫將屬於我們對象棋裡的王的概念(就彷彿是這個概念的一個組成部分)。說「叫將」不合於我們對於小卒的概念,可以是說,要是卒子也可以被將,要是丟了個卒子就算輸棋,這樣的遊戲就沒意思了,或太愚蠢了、或太複雜了,諸如此類。 一三七 我們能不能用「誰或什麼……?」這樣的提問來學習怎樣確定句子的主語?這裡倒的確說得上主語才「合於」「誰或什麼……?」這一問題; 否則我們如何會透過這個提問來找出什麼是主語呢?我們在這裡所做的,就像我們要知道字母表中「K」後面的字母是什麼,就順著字母表一直讀到「K」。在何種意義上字母「L」合於從A到K這一系列字母呢?正是在這種意義上,我們可以說「真」與「假」合於句子。我們可以這樣教一個孩子區分句子和其他表達方式:「問問自己能不能在它之後說『是真的』。如果可以、如果相合,那它就是個句子。」(同樣我們也可以說:問問自己,能不能在它前面放上「事情如下:」) 一三八 我理解這個詞的含義,也理解這句話的意思;這個詞的含義不可以合於這個句子的意思嗎?或一個詞的含義合於另一個詞的含義?當然,如果含義就是我們對語詞的使用,談什麼「相合」就沒意思了。可聽見一個詞說出一個詞的時候,我們的確理解它的含義;我們一下子抓住它,而我們一下子抓住的東西當然不同於延展在時間之中的「使用」! 我一定知道我是否理解一個詞嗎?我不也有時候以為自己理解一個詞(就像以為自己理解一種計算方式),後來又認識到自己並不曾理解嗎?(「我原以為我知道什麼叫『相對』運動和『絕對』運動,但現在明白我並不知道。」) 一三九 例如,對我說「立方體」這個詞,我知道它的含義是什麼。但我這樣理解它的時候,這個詞的全部使用能夠在我心裡浮現出來嗎? 但另一方面,詞的含義難道不是由它的這些用法規定的嗎?這些規定會不會彼此矛盾?我們這樣一下子抓住的東西能夠符合某種用法嗎?能夠合於或不合於某種用法嗎?而一瞬間顯現在我們面前、一瞬間在我們心裡浮現的東西怎麼能夠合於一種用法呢? 我們理解一個詞時,在我們心裡浮現的究竟是什麼?難道不是畫面一類的東西嗎?它不能是一幅畫面嗎? 好吧,假定你聽見「立方體」一詞的時候,心裡的確浮現出一幅畫面。例如:一幅立方體的草圖。在何種意義上這幅畫面能夠合於或不合於「立方體」這個詞的某種用法?你也許會說:「這很簡單!我心裡浮現出這幅畫面而我卻指著一個三棱柱之類說,這就是立方體,那麼這個詞的用法就不合於這幅畫面。」它不相合嗎?我特意選擇了這個例子:很容易想像一種投影方法,使得這幅畫面竟是相合的。 立方體的畫面當然提示了一種特定的用法,但我還是能夠以不同的方式使用它。 (a)「我相信在這種情況下正確的詞應該是……」這不是表示一個詞的含義是某種浮現在我們心裡的東西嗎?而這種東西就像一幅畫面,不多不少正是我們在這種情況下要用的?設想我在「莊重的」、「高貴的」、「驕傲的」、「可敬的」這些詞中挑選一個詞;那不就像我從一個畫冊挑選一幅畫面嗎?不!我們談到恰當的詞,這並不表示有某種諸如此類的東西存在。毋寧說,我們之所以說到那種畫面式的東西,倒是因為我們能夠感覺到一個詞是恰當的;因為我們在幾個詞之中做選擇,那情形往往就像我們在相似但不盡相同的畫面間做選擇;因為畫面常常用來代替語詞,或用來圖解語詞。 (b)我看見一幅畫面:它表現的是一個老人拄著拐杖上一個陡坡。何以是這個?假如他以那個姿勢在往下滑,看上去不可能是一個樣嗎?也許火星人會這樣描述這幅畫面。我無需解釋我們為什麼不這樣描述。 一四○ 那麼我所犯的是哪種錯誤呢?這個錯誤是否可以這樣表達:我當時還認為那幅畫面迫使我以某種特定的方式來使用它呢!我當時怎麼可能那樣認為?我當時究竟是怎樣認為的?竟有一幅畫面或類似畫面的東西可以迫使我們以某種特定的方式來使用它嗎?如果真是那樣,那我的錯誤就在於把一幅畫面與另外一幅混淆了?因為我們也可能傾向於這樣表達自己的意思:我們受到的至多是心理上的強制,而不是邏輯上的強制。於是看起來很像是我們知道這裡會有兩類情形。 我這番討論得出什麼了?它讓我們注意(讓我們回憶起):在某些情況下,我們會把某種不同於原來所設想的做法也稱為「立方體圖形的應用」。所以,「我以為這幅畫面迫使我以某種特定的方式使用它」是由於我只想到一種情形,而未想到另一種情形。「還有另一種解決辦法」就是說:還有其他東西我也願稱之為「解決辦法」;就是說:我也可以把如此這般的一幅畫面、如此這般的一個類比用在「解決辦法」上。 這裡本質的東西是要能看到:聽見一個詞,我們心裡浮現出來的可以是同樣的東西,但這樣東西的應用仍可能不同。這個詞是否在兩種應用中都有同樣的含義呢?我想我們會說不是。 一四一 如果不僅立方體的畫面浮現出來,而且投影方法也一道浮現,又將如何呢?我如何設想這種情況呢?也許我看見了投影方式的示意圖;例如一幅畫面,上面的兩個立方體由投影線連接著。但這能從根本上讓我們獲得進展嗎?現在我不是又可以設想這幅示意圖的不同應用嗎?可以;但那麼一種應用方式不也能在我心裡浮現嗎?能;不過我們需要把這種表達法的應用弄得更清楚些。假定我對某人分析各種不同的投影方法,以便他能夠應用這些方法;讓我們問問,在什麼情況下我們會說在他心裡浮現的就是我所意謂的那個投射方法。 很清楚,我們承認了兩種標準:一方面是時不時浮現在他心裡的畫面(無論是什麼樣子的),另一方面是他在時間過程中對這個意象的應用。(難道還不清楚嗎?這幅畫面以幻象的形式在他心裡浮現,這一點絕無本質意義;這幅畫面蠻可以是他面前的一幅草圖或模型,也可以是他自己當作模型的東西。) 畫面和應用會不會發生衝突?會的。我們用另一種方式使用這幅畫面,而人們卻預期這樣使用它,因為人們通常是這樣來應用這幅畫面的。 我要說:我們在這裡有一種正常的情形和一些不正常的情形。 一四二 只有在正常的情形中,語詞的用法才是明確規定好的;在這種那種情形下該說什麼,我們知之不疑。情形愈不正常,我們該說什麼就愈有疑問。假如事情與實際情況大不相同,例如:假如我們沒有用來表達疼痛、恐懼、高興的特定語詞;假如規則成為例外而例外成為規則;或假如兩者的出現差不多一半一半,那我們正常的語言遊戲就茫然失措了。我們用天平來稱乳酪,照天平偏轉多少來定價錢;假如乳酪經常沒有明顯原因就突然脹起來了或癟下去了,這個程序就會失去意義。等我們討論表達式和感覺之間的關係以及諸如此類的時候,我們這裡所講的會變得更加清楚。 我們為了解釋一個概念的含義——我指的是概念的重要性 ,而必須說到的,往往是些極其普通的自然事實:這些事實由於甚為普通而幾乎從不被提起。 一四三 現在我們來考察下面這種語言遊戲:B應根據A的命令按照某種特定的規律寫下一系列符號。 其中的第一個系列,是十進位自然數的系列。他是如何學會理解這個進位法的?先把這個數目系列給他寫下來,督促他跟著寫。(無需擔心「數目系列」這個說法,它用在這裡沒什麼錯。)學生在這裡已經會有正常的和不正常的反應。起初我們可以手把手教他抄寫從0至9的系列;但唯當他獨立地寫下去,才可能說他的理解和我們一致。我們現在可以設想,他的確獨立地抄寫著這些數目,但寫的次序不對,有時這樣,有時那樣,沒個規律。這裡就不再有理解的一致性。他也可能在排列次序上〔大致正確,但時而〕「出錯」。這種情形和第一種情形的區別當然是頻率的區別。或者,他犯的是系統的錯誤;例如:他抄下的是隔位的數字,或把0,1,2,3,4,5,……這個系列抄寫成1,0,3,2,5,4,……這時我們幾乎想說他誤解我們了。 但請注意:無規律的錯誤和系統的錯誤並沒有鮮明的區別。即,你傾向於稱為「無規律的錯誤」和「系統的錯誤」的兩種情況沒有鮮明的區別。 也許可能使他戒掉系統的錯誤(如戒掉一種惡習)。或者也可以接受他的抄寫方式,而試著把正常的方式當作他的方式的一種變式、一種變形來教他。而我們的學生的學習能力在這裡同樣可能中止。 一四四 我說「學生的學習能力在這裡可能中止」,我是什麼意思?我是在傳達我自己的經驗裡的某種東西嗎?當然不是(即使我有過這種經驗)。那我何必說這句話?我也許希望你說:「是的,是可以設想有這種情況。」但我是要設法讓某個人注意到他有能力想像這件事情嗎?我是要把那幅畫面放在他面前;而他接受了這幅畫面,就在於他現在傾向於以某種不同的方式來考察一件給定的事情:即拿它和某個特定系列的畫面作比較。我改變了他的觀看方式。(印度數學家們:「看看這個圖形。」) 一四五 現在這個學生好好地寫下了從0到9的系列。只有他經常寫對了才算,寫了一百次只對一次是不行的。現在我引導他繼續這個系列並且讓他注意第一個系列在個位數上的重現;然後注意它在十位數的重現。(這說的只是:我強調這一點或那一點,在符號下劃上線,把一個數字寫在另一個數下面,諸如此類。)終於,他獨立地把這個系列寫下去了;或者他沒有。但是說這個有何用意嗎?這是不言自明的呀!當然是;我只是想說:任何進一步的解釋的效力都取決於他的反應。 但我們現在假定,教師做了一番努力之後,學生把這個系列正確地繼續下去了,就是說,做得和我們一樣了。那我們現在可以說他掌握了這個進位系統。但他必須正確地把這個系列繼續到哪一步我們這麼說才適當呢?顯然,你無法在這裡給出一個界線。 一四六 我現在問:「他把這個系列寫到百位的時候,他是否理解了這個系統?」或者,如果我們的原始語言遊戲裡不該說到「理解」,他要能正確地把這個系列繼續到什麼程度,他就接受這個系統了嗎?也許你會回答說:接受這個系統(也不妨說理解這個系統)不在於把這個系列寫到哪個數字,這只是理解的應用;理解本身卻是一種狀態,從那裡產生出正確的使用。 你真正想著的是什麼?是不是從一個代數式裡推導出一個數字系列?或是與此相仿的什麼?但那個我們已經討論過了。我們恰恰能夠設想一個代數式不止有一種應用;而每一種應用方式本身又可以寫成代數式,但這樣做顯然得不到什麼進展。應用始終是理解的一個標準。 一四七 「但應用怎麼會是一個標準?當我說我理解一個系列的規則,我這麼說可不是根據我到現在為止一直都如此這般地應用這個代數式的經驗!我自己每次都知道我意謂的是如此這般的系列,事實上我把這個系列展開到哪一步無關緊要。」 那你的意思是:即使完全不考慮是否記得實際上都曾把這個系列應用到什麼特定的數字上,你照樣知道這個系列的規則的應用。你也許會說:「當然!因為這個系列是無限的,而我能展開的那個特定系列是有限的。」 一四八 但這個知是什麼?我要問:你都在哪些時候知道那種應用?一直知道?日日夜夜?還是只有當你正想著這個系列的規則的時候?即,你知道它的方式與你知道字母表和乘法表的方式一樣?或者你稱為「知」的是一種意識狀態或活動?例如「想著一件事」那樣的狀態或活動? 一四九 如果說,知道字母表是一種心靈狀態,那麼人們想的是某種心靈器官(也許是大腦)的狀態,我們借這種器官的狀態來解釋這種知的外部表現。人們把這樣一種狀態稱為性向(Disposition)。但在這裡來講,心靈狀態不是無可指摘的,因為這種狀態應當有兩個標準:在器官的作用之外,還有對器官構造的認識。(再沒有比用「有意識的」和「無意識的」這兩個詞來形容意識狀態和性向兩者的對照引起更多混亂的了,因為這對詞掩蓋了一種語法上的差異。) (a)「理解一個詞」:一種狀態。一種心靈狀態?——沮喪、興奮、痛苦,我們稱這些為心靈狀態。做一下這種語法考察:我們說 「他整天都很沮喪。」 「他整天都處於極大的興奮之中。」 「他從昨天起一直處於持續的痛苦中。」 我們也說「從昨天起我理解了這個詞」。那麼是「持續地」? 誠然,我們可以講理解的中斷。但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比較一下:「你的痛苦什麼時候減輕的?」和「你什麼時候停止理解那個詞的?」 (b)假設有人問:你都什麼時候會下棋?所有時候?或只在你走一著棋的時候?那麼走每一步棋的時間裡你都會下整盤象棋?多奇怪,會下象棋只需要這麼短的時間,而下一盤棋的時間卻長那麼多。 一五○ Wissen(知)一詞的語法顯然與können(能)」、imstande sein(處於能做某事的狀態)這些詞的語法很近。但也與verstehen(理解、領會、會)」一詞的語法很近(「掌握」一種技術)。 一五一 但是「知道」一詞也有這種用法:我們說「噢,我知道了!」同樣「噢,我可以了!」「噢,我會了!」 我們來想像這樣一個例子:B看著A寫一系列數字並試圖在數字順序裡發現規則。他忽然發現了,就喊道:「現在我可以繼續下去了!」所以,這種能力,這種理解,是某個瞬間出現的東西。那我們來看一下,這裡是什麼東西出現了。A寫著1,5,11,19,29這些數字;這時B說他知道怎樣寫下去了。這時發生了什麼呢?發生的可以是各式各樣的事情。例如,當A慢慢地一個一個寫出那些數字的時候,B在試著把不同的代數式套在寫下來的數字上。A寫下了19這個數的時候,B試著an=n2+n-1這個式子;而下一個數字證實了他的假設。 但也可能:B沒有想到任何公式。他看著A往下寫數字,心情有幾分緊張,各種各樣模糊的想法掠過了他的腦海。最後他問自己:「這裡差數的系列是什麼?」他發現那是4,6,8,10,於是說:現在我會寫下去了。 或者他看了一眼就說:「噢,這個系列我知道」於是就寫下去了。例如A要寫的是1,3,5,7,9這個系列他就會是那樣的。或者他什麼都不說就寫下去了。也許他有一種感覺,可以稱作「這個很容易!」的感覺。(這種感覺可以是,像人在有點吃驚時,輕輕地迅速地吸進一口氣。) 一五二 但我在這裡描述的這些過程就是理解嗎? 「B理解這個系列的規律」當然不僅僅是:B想到了an=……這個式子。因為很可以想像他想到了這個式子卻沒有理解。「他理解」所含的內容一定多於他想到這個式子。同樣也多於任何一種伴隨著理解並或多或少指稱出理解的特徵的過程或外部表現。 一五三 人們總想把握理解的心靈過程,這一過程似乎隱藏在那些比較粗糙因而落入我們眼簾的伴隨現象後面。這嘗試並未成功;或說得更適當:它還根本算不上真正的嘗試。因為,即使假定我發現了在理解的所有那些實例中都有某種東西發生,為什麼那就應該是理解呢?的確,如果因為我理解了所以我說「現在我理解了」,那麼理解的過程如何能夠隱藏著呢?如果我說它是隱藏著的,那麼我如何知道我要找的是什麼東西呢?我是一團糊塗。 一五四 且慢!要是「現在我理解這個原則了」不等於說「我想到了……這個式子」(或「我說出這個式子」,「我寫下這個式子」等等),那是否可以推出,我在用「現在我理解了……」或「現在我會繼續下去了」這句話描述某個過程,而這個過程伴隨著說出這個公式的過程,或躲在它的後面? 如果在「說出這個公式的後面」一定要有什麼東西的話,那它就是特定的周邊情況,這些情況使我在想起公式的時候有道理說:我會繼續下去了。 根本別把理解想成「心靈過程」!因為這正是把你弄糊塗的講法。而要問問自己:在哪種情形下,在哪些周邊情況中,你想到這個公式的時候會說「我現在知道如何繼續下去了」? 在某種意義上,的確存在著一些標識出理解的特徵的過程(包括心靈過程);正是在同樣的意義上,理解不是一個心靈過程。 (痛覺減弱、增加,聽見一個曲調、一個句子:心靈過程。) 一五五 因而我要說:當他忽然知道怎麼繼續下去,當他忽然理解了那個規律,他也許有一種特殊的體驗,如果我們問他:「你忽然掌握了那個規律的時候,發生了什麼?」他會描述那種體驗,類似我們上面描述的那樣,但對我們來說,那使得他在這樣一種情況下有道理說他理解了、他知道如何繼續了的東西,乃是他具有這樣一種體驗時所處的周邊情況。 一五六 如果我們對另一個詞「讀」, 也做一番考察,這一點會更加清楚。首先我必須說明這裡所做的考察,沒有把理解所讀到的內容當作「讀」的一部分,讀在這裡是朗讀寫下來或印出來的東西這樣一種活動;但也包括聽寫、抄寫,以及照著樂譜演奏之類。 我們當然極熟悉這個詞在日常生活裡的用法。但對這個詞在我們生活中所產生的作用,以及我們用這個詞進行的語言遊戲,即使粗略地加以描述也夠難的。一個人,比方說一個德國人,在家或在學校接受了我們一般所受的那種教育,透過這種教育學會了讀他的母語。後來他讀書、讀信、讀報、讀其他東西。 以讀報為例吧!這時發生的是什麼呢?他的目光掠過如我們所說印刷的文字,他唸出來,或只是對著自己唸;有些詞在唸的時候抓住的是印出來的整個形狀;有些詞他的眼睛只抓到前幾個音節;有些詞他一個音節一個音節地唸,有些也許是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唸。如果他後來能夠逐字重複或幾乎逐字重複一個句子,那麼即使他讀的時候沒有大聲唸、也沒有對自己唸出來,我們也還是會說他讀了這個句子。他也許注意到了所讀的東西,但也許我們可以說,他只是像個閱讀器似的,我的意思是:大聲地、正確地讀出來,但沒有注意所讀的內容;也許他的注意力是在完全不同的地方(因此若立刻問他,他就說不出剛剛讀的是什麼)。 我們來拿一個初學者和這個讀者比較一下。初學者讀著這些詞,一個詞一個詞吃力地拼讀著。然而,有些詞他可以根據上下文猜出來,或也許他事先已經心裡記住了這段文章的一部分〔這些詞句就唸得比較流利〕。於是老師說他並不是在真正地讀這些詞(而在某些事例中他只是假裝在讀)。 如果我們想一想這種閱讀、這個初學者的閱讀,問自己閱讀是什麼,我們將傾向於說:閱讀是心靈的一種特殊的自覺活動。 我們也說:「當然只有這個學生自己知道他是在真正閱讀,抑或只是在背誦。」(我們以後還將討論「只有他自己知道……」這類句子。) 但我要說:我們必須承認,就唸出任何一個印刷出來的詞而言,在那個「假裝」在讀這個詞的學生的意識裡,和在那個真在「讀」的熟練讀者的意識裡,發生的事情可以是同樣的。我們講到初學者和講到熟練的讀者,「讀」這個詞的用法是不一樣的。現在我們當然想說:熟練的讀者和初學者在唸那個詞的時候,心中發生的事不可能是一樣的。這種差異如果不是在他們對之有所意識的活動中,那就是在他們心靈的無意識活動中,要麼就在大腦中。因此我們就會說:這裡反正 |